四、严督明查双行,强化监督职能
按照省州委的要求,县委政法委坚持活动不偏离、不散光、不跑调,对政法各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真督真查。主动创新,特邀政法部门5名退休干部,成立丹巴县政法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监督小组,以“听、查、看、走、反”的方式,对政法部门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多角度、全方位的监督。监督小组共收集梳理意见建议14条,反馈给政法部门逐项落实整改。
政法各部门通过设置意见箱、警营开放日、警民座谈会,主动征求群众、人大代表、企业代表等对政法工作建议意见,认真查找在践行群众路线、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逐项抓好整改落实。
五、创新活动方式,工学统筹并进
在教育实践活动中,政法部门在“结合”上做文章,“创新”上下功夫,在“务实”上求实效,努力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,避免“两张皮”现象。县委政法委积极探索活动方式和载体,丰富活动内容,创新“自选动作”。在水子乡水子二村租赁土地1.6亩,作为全县政法系统(干警)生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,规定干警参加劳动的天数和管理要求、考评方式。通过参与生产劳动,让广大干警在一线接地气,拉近与群众的距离,增进同群众的感情,切实提高了干警劳动意识和群众观念。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审判工作,强化队伍管理,模拟法庭进校园社会反响好。检察机关强化监督职能,突出案件查办,职务犯罪得到有力震慑。公安机关警纪整顿、案件侦办、专项整治并举,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。司法局组建法制教育讲师团,“法律八进”效果好。森林公安局加大案件侦办力度,强化内部管理,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。
六、建章立制同进,健全长效机制
为确保全县政法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,全县政法部门大力推进定期下访、便民、利民、矛盾化解等机制,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,听取群众意见,帮助解决困难,以干部的“辛苦指数”提升群众的“幸福指数”。各部门先后建立完善《请销假制度》、《财务管理补充规定》、《政法委员会成员联系片区维稳工作制度》、《情报信息会商和列会制度》、《案件评查制度》、《主动创稳联席会制度》等十多项制度,规范了司法为民行为,杜绝了违法违纪,纠正了不正之风,彰显了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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